新闻动态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按照国办发〔2014〕12号、鲁政办发〔2014〕22号和青政办字〔2014〕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以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空气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深化主动公开。我局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共通过青岛政务网、市环保局“碧海蓝天”网站公布正式公文66件。
(二)加强政策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通过组织“网络在线问政”活动和市环保局“碧海蓝天”网站政策解答栏目及时发布,增进公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和理解。
(三)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相关机制,制定舆情监控办法,建立监控交接班制度,以“@青岛环保”新浪微博为平台,密切关注重要环保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今年以来,我局顺利处置“八大关湖水变红”“崂特啤酒处罚金额过低”等环保舆情事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充分发挥各种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强化部门网站建设,不断扩大“@青岛环保”政务微博影响力,设立“青岛环保”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环保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发稿共计1310篇,发稿数量同比增长6倍。同时,针对大气和流域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组织了6次青岛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活动。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局按照市编委办、市审批办统一要求,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市财政局统一组织,我局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当年预算、上年度决算和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
四、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减排,环境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等环境信息公开。通过加强网站平台建设,增设公示目录,扩大公开范围,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按照文件要求,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168件,并提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空气指数 (AQI)值、省控及以上企业环境监测数据等实时查询。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按照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申请,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今年以来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7件,均依法按时给予公开。
附件:市环保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表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5日
序号
|
公开事
项领域
|
公开事项名称
|
公开数量(频次)
|
存在的问题
|
下一步打算
|
1
|
环境质量
|
环境质量状况
|
1
|
|
|
2
|
空气环境质量
|
实时发布
|
个别时段因网络传输故障导致数据无法上传
|
继续做好空气环境质量数据公开工作,努力做到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实时上传。
|
3
|
水质质量状况
|
12
|
|
|
4
|
环境管理
|
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拟批准项目
|
60
|
|
完善网站公示模块,,在全市推行环评报告全本公示,并完善公示的形式和相关信息
|
5
|
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拟批准项目
|
67
|
|
|
6
|
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
|
11
|
|
|
7
|
污染减排
|
6
|
|
|
8
|
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
|
1
|
|
|
9
|
辐射环境
|
5
|
|
|
10
|
污染源环境监管
|
污染源监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
|
4
|
|
|
11
|
总量控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
1
|
|
|
12
|
自动监测
|
省控及以上企业环境监测信息发布
|
实时发布
|
由于部分设备老化,导致运行率不高,可能造成部分时段缺少部分有效数据。
|
加强自动监控设备的更新淘汰,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