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地方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为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得以全面贯彻落实,纷纷给农贸市场配发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传授了技术,提出了要求,各农贸
市场主办者也立即行动起来,成立了组织,划拨了资金,建立了规章,进行了规范化的运作。实践证明
这种做法,不但提高了农贸市场主办者安全兴市的信心,也让那些不法分子对违法望而却步。但工商部
门在近期走访调查中发现,还有一些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是期盼政府配发检测器材的多,市场主办者主动出资补给的少。据调查,由于食品安全是当地政
府一把手工程,而农贸市场则是市民一日三餐必去的地方,由此在农贸市场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是一件
行之有效的举措,于是许多地方政府采取了集中采购的方法给所辖农贸市场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设备,
但不少农贸市场主办方在检测设备大件由地方政府统一配发后,在配套设施的配置,甚至在检测的耗材
的添置,检测人员工资等方面还期待政府买单,在维护**食品安全上,始终认为是政府的事,是行
政管理部门的事。
二是检测设备放置角落的多,确定固定场所、摆放在醒目处的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是拒毒的
“千里眼”,应设置市场的醒目处,从而让大家看了之后有一个信赖感、安全感。但有不少市场主办者
认为,市场醒目处的场地是寸土寸金的好市口,于是情愿将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放进办公室,也不情愿让
出市口或腾出门面摆上设备。
三是检测设备处于“待业”“二线”的多,正常开机运行的少。按规定,农贸市场配备了食品快速
检测设备后,每天必须开机运作,检测蔬菜农药残留须有多个批次,消费者投诉的应随时受理检测。然
而在实际运行中,不少农贸市场检测设备是蒙头大睡(即用布遮盖着),有的甚至装箱打包在角落里处
于“冬眠”状态,一旦得知上级来检查的消息,这些检测设备才“抛头露面”。
四是检测人员兼职、借用的多,专职人员少。按规定,各农贸市场应选择素质好、文化高、作风正
、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食品快速检测员,而这些人选需经相关专业培训,经考查合格发证后佩证上岗
。然而有不少农贸市场主办方为节省自己的人力、财力,则采用聘用兼职的办法,有的甚至与相关业务
单位签订遇有卫生创建、参观互查时,即借用专业人员进行临时操作的合同。
五是检测结论就事论事的多,追根溯源的少。按规定检测结果出来后,必须于当天上午上报,并将
检测结果在市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对有问题的还应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下架、退市、封存等
追根溯源的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市场只报合格的内容,瞒报不报有问题的结果,其因是怕自己
检测不具权威性引来复核麻烦,怕惹事恼人,怕影响市场声誉。
六是检测数据闭门编制的多,有凭实据的少。按检测要求,公示情况要与检测情况一致,但在调查
中,就有不少市场,检测日期、经营者姓名、摊位号、检测品种,检测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就与
台账不一样,有的台账,一连几页不是依葫芦画瓢的页面,就是改头换面地的台账。 |